商品购销电子竞价交易分为销售竞买电子竞价交易和采购竞卖电子竞价交易。
销售竞买电子竞价交易:委托方为销售方,竞价交易商以竞买方式进行电子竞价交易。
采购竞卖电子竞价交易:委托方为采购方,竞价交易商以竞卖方式进行电子竞价交易。
(一)交易标的物在电子竞价交易系统中以电子合约方式体现,一张合约代表一个具体的交易标的物,合约要素一般包括:代码、合约名称、数量、品级品质、包装规格及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交货期限、合理溢短范围及起始价等要素。
(二)标的交易报价单位及币种:以当期公告为准;
(三)交易根据当期委托标的物数量的多少分为若干轮次进行,每个轮次具体的标的数及竞价顺序,在交易前公告;
(四)交易过程分申报和竞价两个阶段:
1、申报规则:
竞价交易商有意向参与某一标的物的竞价时,必须在申报阶段进行报价,否则将自动丧失竞价资格。申报阶段各竞价交易商对同一个标的均可申报报价,但每位交易商对同一个标的只允许申报一次。
竞买申报时,申报价格低于起始价的报价为无效申报;
竞卖申报时,申报价格高于起始价的报价为无效申报。
申报结束,交易系统立即显示竞买标的最高申报价格或竞卖标的最低申报价格。并遵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领先者,同时进入竞价阶段。
2、竞价规则:
竞价每次变价幅度应为规定的最小变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最小变价幅度在当期交易公告、须知中公布。
竞买报价时,只能在该标的当前最高价格的基础上竞买,竞买报价须高于该标的当前最高价;
竞卖报价时,只能在该标的当前最低价格的基础上竞卖,竞卖报价须低于该标的当前最低价;
竞价结束,交易系统自动以该标的最高或最低报价(竞买必须高于或等于起始价,竞卖必须低于或等于起始价)作为该标的成交价格,并即时显示交易结果。一旦成交,即为竞价交易商与委托方签订电子交易合同并立即生效,双方都必须履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五)竞价为延时竞价模式:
延时竞价是指在竞价时设定一段竞价时限,在该段时限终了之前有竞价交易商新的一次报价时,竞价自动延时进入下一时限并重新计时,直至某段延时时限内竞价交易商再无新的报价为止,竞价结束。
NCCE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竞价时限的时间长短、次数,以及采用新的竞价模式,并在交易之前公告。 |